全省2009年度节能考核中,东莞综合排名第三。
昨天,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节能考核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
在《通报》中记者看到,在21个考核城市中,各市GDP能耗均有所下降,其中19个市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云浮和惠州虽然单位GDP能耗有所下降,但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完成率分别为93.43%和34.54%,而东莞市超额完成任务,综合排名第三,年度节能目标完成率为101.82%。
东莞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成绩显著
《通报》中的21个市,在2009年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有所上升。
其中,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成绩显著,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同比增长4.3%,第三产业比例首次超过第二产业,达到52.5%。
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的有:广州、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揭阳等16个市,珠海、惠州、东莞、江门、云浮等5市有所上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顺利,绝大部分市完成了2009年度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
东莞积极推广LED绿色照明获肯定
《通报》显示,各市的节能投入逐步加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稳步推进。大部分市积极加大政府节能投入,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汕头、汕尾等16个市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汕尾市所有县(市、区)均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
其中,惠州、汕头、湛江、中山、东莞、广州、佛山、肇庆、汕尾、珠海等10个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较好,江门、阳江、揭阳、深圳、潮州、清远、茂名等7个市节能措施基本落实,梅州、河源、云浮、韶关等4个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较差。
在节能技术方面,全省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如,东莞市积极推广LED绿色照明、太阳能应用、锅炉节能技术和水煤浆推广应用等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输变电工程进度和企业节能工作完成进度与用电挂钩。珠海推广实行节能新机制,超额完成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出台了本地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政策。佛山市多家企业通过招标获得在全国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资格,共获得国家财政补贴2723万元。
东莞“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超九成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决战之年。
《通报》中可以看到,“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超过100%的市有佛山、阳江、湛江和云浮等4个市。
完成进度80%-100%的市有河源、中山、韶关、茂名、揭阳、东莞、清远、肇庆、江门、梅州、汕尾、深圳、潮州、广州、汕头等15个城市,其中东莞在“十一五”节能目标累计完成率是91.06%。完成进度低于80%的有珠海市,节能指标不降反升的有惠州市。
节能考核拟问责
对于“十一五”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议落实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具体做法是:一,考核结果也将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区)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二,市政府责成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向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做情况说明;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按照落实整改;三,经市政府审定整改不到位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中,惠州、汕头、湛江、中山、东莞、广州、佛山、肇庆、汕尾、珠海等10个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较好,江门、阳江、揭阳、深圳、潮州、清远、茂名等7个市节能措施基本落实,梅州、河源、云浮、韶关等4个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较差。
在节能技术方面,全省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如,东莞市积极推广LED绿色照明、太阳能应用、锅炉节能技术和水煤浆推广应用等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输变电工程进度和企业节能工作完成进度与用电挂钩。珠海推广实行节能新机制,超额完成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出台了本地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政策。佛山市多家企业通过招标获得在全国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资格,共获得国家财政补贴2723万元。
东莞“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超九成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决战之年。
《通报》中可以看到,“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超过100%的市有佛山、阳江、湛江和云浮等4个市。
完成进度80%-100%的市有河源、中山、韶关、茂名、揭阳、东莞、清远、肇庆、江门、梅州、汕尾、深圳、潮州、广州、汕头等15个城市,其中东莞在“十一五”节能目标累计完成率是91.06%。完成进度低于80%的有珠海市,节能指标不降反升的有惠州市。
节能考核拟问责
对于“十一五”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议落实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具体做法是:一,考核结果也将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区)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二,市政府责成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向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做情况说明;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按照落实整改;三,经市政府审定整改不到位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