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科函【2010】74号
关于征集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大力发展建筑节能,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低碳经济、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加快形成低碳绿色的建筑模式和生活方式,我厅拟于今年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特征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征集内容与要求
1.旨在通过活动促使“关注建筑节能,共建绿色家园”理念深入人心,达到宣传建筑节能政策,普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目的。
2.通过利用各种大众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走入社区、学校,走进机关、企业。创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良好氛围。
3.“方案”要求包括背景分析、活动宗旨、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时间周期、活动内容、推广计划、市场开发等,要求内容详细,重点突出,富有新意,有创造性,可操作性强,并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如需财政资金支持,还需提供效益评估报告和详细预算报告。
二、应征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应熟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业各项政策、法规,了解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背景及发展趋势;
5.具有省级大型系列活动策划及推广经验,拥有广泛的媒体资源关系和专业的操作实施团队;
6.应征方可根据自己的专长、经验和资源对相关内容进行应征,也可以组成联合团队参加应征;
7.有过成功的政府合作案例者优先。
三、征集办法
1.应征方案须打印在A4规格打印纸上,并制作PPT演示稿,使用U盘或光盘提交完整的电子档资料。
2.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1)单位简介;
(2)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
(3)以往所做活动的成功案例和相关证明材料。
3.应征方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应征方案送达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张卓;联系电话:0731-84118799),我厅将对征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最佳方案给予一定奖励,征集的方案不予退回。
4.方案评审结束后,我厅将对方案的实施单位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