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为天津的新貌增添了不少光彩。《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出台,将为天津照明设施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于加强我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推动照明事业发展,规范照明设施管理行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严格履行《规定》赋予的职责,全面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规定》。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城市城市照明管理持续发展的全过程,全市城市公共照明行业要把《规定》作为管理工作的指南。向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规定》,扩大知晓《规定》的普及程度,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把广大市民自觉执行、参与监督的热情调动起来。
2、科学设置道路照明设施。城市照明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要按照科学规范、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来提高城市照明工程设计质量。在路灯建设过程中,遵循《天津市路灯设施建设运行技术标准》,根据城市的历史文化背景、现有环境及发展趋势确定照明建设的重点,追求照明建设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在保证功能照明的基础上,追求外型色彩的艺术效果,按照“一街一灯、一路一景”的思路,在不同路段选择不同的灯型。
3、加大管理维护力度。要加强对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重点环节的集中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城市照明管理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以强化维护管理为主线,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管理和考核程序。每月进行亮灯率、设施修复及时率的考核。要强化精品意识,不仅建设要出精品,管理维护也要出精品,力创精品照明,精品景观,不断增强城市文化氛围。
4、加强照明“智能化”管理。完善路灯智能化监控建设,进一步扩大监控系统点位,自动实时监控和远程控制城市照明设施的开关灯,合理控制道路照明的运行和停止。设置全夜灯、半夜灯两种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节能效果,使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
5、推广绿色照明技术。积极应用先进的照明技术和产品,促进城市道路照明不断向科技、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发展。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合理选择照明光源,稳步推进LED光源的应用。逐步实验应用路灯照明节能器技术。
6、加大路灯维护的资金投入。为保证路灯养护和路灯照明、亮化工程的正常运行,突出亮化效果,突出管理职能。要加大路灯的维修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度合理增拨维护经费,实现财政资金保证。要加大路灯设施提升改造投资力度,谋划好路灯五年规划,将落后的光源和线路逐年改造,消灭第一代和第二代光源,安装高质量、高标准,美观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光源和灯具。


